为了落实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暂行办法》、《安徽中医药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安徽中医药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中医学院在前期调研和学术委员会研讨的基础上起草了上述三个文件的相关实施细则。2022年1月11日下午,中医学院组织召开了《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实施细则(暂行)》《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学位)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细则(暂行)》《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学位)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暂行)》博导意见征求会,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泽庚、教务处处长王茎、研究生院院长王鹏、一附院院长杨文明、针灸推拿学院院长唐巍以及中医学科博士生导师储全根、储浩然、陆翔、方朝晖、许霞等参加了征求会,会议由中医学院院长方向明主持。
方向明首先介绍了三个实施细则的起草过程,并就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原则、招生条件、分配程序、分配要求、一票否决情况以及“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的选拔原则、选拔对象、选拔(申请)条件、选拔(考核)程序、监督保障等内容做了说明。中医学博士点各二级培养单位的与会博士生导师代表根据细则内容逐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表了意见,重点针对中医学科博士生申请的准入条件、选拔(申请)条件及考核程序展开了研讨,最终形成了统一修改意见。细则修改完善后将经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上报学校。(谭辉/文 方向明/审核)